教科研成果
技工院校学分制的三点认识
(文章发于《中国培训》之“景容视点”专栏,2010年4期)
黄景容
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以政府名义推动的学分制改革始于2000年5月教育部在南京召开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研讨会。一年后,教育部以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正式启动。作为中等职业学校“三驾马车”之一的技工学校也逐渐加入改革行列,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整体看,技工院校学分制改革效果不理想。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深受不同教育类型尤其是大学学分制影响,缺乏技工院校这一教育类型学校独特的学分制思路,没有构建起明显区别于大学的,属于技工院校的学分制。为此,准确认识技工院校的学分制,便成为实行技工院校学分制改革的前提。
一、从学校性质认识技工院校学分制
技工院校虽然属于职业院校范畴,但具有相对独特性,并已逐渐形成相对独特的新的教育类型。正因如此,对其性质的认识,可以用“技工院校是学校,但不能太像学校”来表达。“是学校”,是因为其教育形态与其他教育类型的学校相似;“不能太像学校”,有两点根据:一是培养目标不同。技工院校不像普通的传统学校那样,以培养学历型人才为目标,而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为企业输送技术工人,毕业生就业岗位主要在企业。因此,其与企业关系格外密切。二是培养方式不一样。其他教育类型学校以学生是否完成学业获取学校毕业证书为学生是否合格的主要标准(即学校标准),教育过程主要在课堂上。技工院校则以企业是否愿意接纳毕业生就业,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为学生是否合格的主要标准(即市场标准),兼顾学生是否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即国家标标准),在把市场标准放在第一位,国家标准放在第二位的同时,简化和优化课堂教学,强化实操训练和顶岗实习,重视职业素质培养(即淡化传统学校标准)。由于其培养方式和培养目标都必须依照企业特点进行,技工院校既像学校教育,又像企业培训,是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的集合形态。这一点,不仅与大学不同,而且与其他职业学校也不一样。迄今为止,国内没有一种教育类型学校能像技工院校这样,既是学校,又不太像学校,既像企业,又不是企业;也没有一种教育类型学校敢像技工院校这样,把培养目标聚焦在市场需要的技术工人上。在这样的性质另类的学校里实行学分制,倘将传统学校学分制的做法简单化套用,其结果可想而知。
明确了技工院校与众不同的学校性质,对于认识技工院校学分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有特别意义。第一,技工院校进行学分制改革,不仅不宜照搬大学的,而且不宜照搬其他职业学校的,应该有独特的指导思想;第二,应该根据技工院校这一新型教育类型的性质特点,把学分制改革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与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结合,换言之,应以市场标准第一,国家标准第二,学校标准第三的要求开展学分制改革,以此凸显技工教育特色;第三,应使学分制改革实实在在地成为学生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推进器。
二、从实施效果认识技工院校学分制
实施效果包括实施质量和实施结果两个层面。
从实施质量看,我们要把认识的准星调到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两个方面统筹兼顾,齐头并进上。要做到“统筹兼顾,齐头并进”,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解决学分制导向问题。我们对学分制认识应在学分安排上,向顶岗实习、资格证书、职业素质三个方面倾斜。因为,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综合演练的平台,也是学校对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教育培养效果的集中检验。学校办学质量是否达到市场标准要求,这个环节是最有效的“试金石”。因此,这个阶段的学习,应该列为必修课,而且应该安排明显高于其他职业学校同类项目的学分;职业资格证书是技工院校特色之一,也是检验学生是否拥有合格技能的法定凭证,因此,学分安排上,本专业必考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应该列入必修课,并可取得高于其他职业学校同类项目的学分。此外,学生如果取得本专业必考工种以外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也应可获得相应学分,以此引导学生一专多能,促使学生多技能就业、多技能成才。职业素质包括文化基础知识的学习,学生校园内第二课堂活动,顶岗实习表现以及相关选修课、竞赛活动等内容。学分安排上,不仅不应轻视文化基础课学习,而且更应重视引导学生挖掘潜能,积极参与课堂外的相关活动。由于职业素质体现学生专业技能之外的社会能力、方法能力等企业十分看重的方面,因此,还应高度重视学生各类竞赛尤其是技能竞赛名次的学分折算,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个性发展与职业素质全面提高的关系。
从实施结果看,对于技工院校学分制的认识也应提高到这样的层面才算到位:一是确保优秀的学生提前毕业并技能就业;二是确保后进的学生也能毕业并技能就业。理由很简单:一,衡量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的第一标准是市场标准,不是学校标准,应当完成的学业必须完成,但毕业证书不应成为学生技能就业难以逾越的障碍;二,技工院校培养的不是学历型人才,与毕业证书密切相关的学历是必须的,但不是最重要的,相比之下,国家资格证书比学校毕业证书更加重要。因此,技工院校实行学分制,更要在弹性学分制的“弹性”二字下功夫:一要在优秀生提前毕业的门槛设置上体现技能特色;二要在后进生毕业上,尽量缩短时间,尽可能采取技能学分替代等办法让这类学生及时甚至应届毕业。
三、从功能效用角度认识技工院校学分制
技工院校开展学分制改革,还应从功能效用角度,深刻认识扩大范围,将弹性学分制“弹”入技能培训领域的必要性,并按照淡化学校标准,深化国家标准,强化市场标准的思路,探索技工院校“双轨联动”学分制模式。所谓“双轨联动”学分制,就是在学制教育与技能培训两个业务领域,采用业务相连、设备共享、师资通用、标准相同、方法多样等措施,构建富有“弹性”的学分制。其中的“业务相连、设备共享、师资通用、标准相同”反映了二者的相似性,也正因为具备了相似性,才可能在“双轨”运行中实施联动。而“方法多样”却表达着二者的差异性。对于技工院校而言,学制教育与技能培训是“殊途同归”于培养技能人才。只是培养方法不同而已:在学分制类型上,学制教育一般实行学年学分制,技能培训实行完全学分制比较合适;在课程学习上,学制教育学分制多数在白天的校园环境中,少数在顶岗实习条件下进行,技能培训学分制少数在节假日和夜间的校园环境中,多数在企业或家庭环境中进行;学分安排上,学制教育以校园学习所得学分为主,技能培训学分以在企业表现和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所得为主。二者培养方法差异是肯定的,但差异并不影响正常运行的“双轨联动”学分制应该达到的两个效果:一是技工院校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面进一步扩大了;二是技能培训学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