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打造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评审专家队伍,根据《关于设立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的批复》(深人社函〔2013〕507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3〕101号)要求,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评审专家。
一、招聘类型及范围
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人才评价专家;二是教育专家;三是行业(企业)技术专家。招聘范围如下:
(一)人才评价专家招聘范围为:在技工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系统从事人才评价、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二)教育专家招聘范围为:在技工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系统从事教学、教研督导、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三)行业(企业)技术专家招聘范围为:楼宇智能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护、无人机智能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编程、家具设计与制造技术、家居产品设计与展示、文化传播、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钣金与涂装、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移动端互联网技术应用、眼视光技术、药品营销、烹饪、计算机应用基础、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德育、职业指导等专业或学科领域的专家。
二、应聘评审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办事公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能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评审工作。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掌握本专业国内最新理论和科研动态。
(四)有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经历,且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参加市级以上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承担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等经历。
(五)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认真填写《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和电子扫描件。
(三)电子扫描件须原件彩色扫描,文件名为证件(书)简称的JPG格式图片文件(如:学历证、某某称号荣誉证书),所提交的扫描件保存在以“本人姓名” 命名的文件夹中。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于10月25日前通过快递或亲自送达的方式将《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送至深圳市福田区越华路10号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党办(人才办)朱艳梅收,同时将上述表格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梅 电话:29106641 13543349188
电子邮箱:635710651@qq.com。
附件: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新聘评审专家审批表.doc
党办(人才办)
2016年9月14日